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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途--第三届新锐写手评选征文

作者:南云霜 发布时间:2012-04-28 19:37:00

月光洒在身上留下了那悲凉的温度。清冷的月光洒下大地,是那么幽黯,那般寒冷。付鑫韩迷茫地望着远方,群山连绵不绝,不时传来些野兽的吼叫声。“是时候结束了,”他想。眼前是一堆惨白的白骨……

                                    

  物是人非事事休,时过境迁,往事依旧历历在目。当年的甄蓓莒,富家千金,本着对初恋的狂热,付鑫韩的甜言蜜语,又因是家中宠儿,自小被宠溺着长大,在家中从未有什么要求被拒绝过,包括此次,终执意在了一起。热闹的婚礼后,两人又兴奋地来到这被林子覆盖的山脉中,享受二人世界。那段日子,浪漫而又甜蜜。每天,男子抚摸着女孩那白皙接近透明的脸颊,而女孩则依偎在男子怀里,闻着男子散发的体香,脸上露出羞涩的笑容。幸福充斥着每天的生活。

再往里走,依旧这般,只是更加凶险,更加凶不可测,两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相互走在一起。四周,愈发有野兽的叫声,愈来愈响。终还是碰到了。气氛顿时僵住,那般宁静此刻烟消云散。两人,一前一后躲避野兽的追击,而蓓莒也在逃亡中摔伤,双腿失去知觉。但不幸中的万幸,他们找到了一个山洞,野兽也随之甩去。男人放下女子,担忧地抚摸着女子的脸颊,关怀了几句,望见女孩那苍白喘气的模样,更是着迷却有丝绝望。静下心来,环顾四周,悬崖峭壁,高耸陡立,一切都是那么陌生,才知已是迷路,而粮食也快没了,危机处处都在。

未来,都是一个谜啊。

                                   

 

  山洞中,静静的,此刻已无那时的快乐了,有的只是恐惧和绝望。鑫韩凝视着蓓莒那几乎瘫痪的双腿,不禁有些感怀,回想一天前的她还是活蹦乱跳的,如今却只能躺在这里,那般沉默。“等出去了,找最好的医生给你治疗,一定能好的。”他捏了捏女孩的小脸蛋,笑着说道,可谁又能知道此刻他的心在滴血啊。“该是好不好了,”他脱下外套,喃喃道,小心翼翼地将其盖在女孩的腿上,叮嘱了几句,便只身走出山洞。

  洞外阳光明媚,透过云彩,一缕缕散发着七彩光芒的阳光直射过来,也许,若是没遭遇此次磨难,他们一定会玩得很开心,可那只是想想,事情发生了,也无法挽回了。“早知就不来这鬼地方了,在家里,吃香的,喝辣的,陪母亲享福,母亲穷了一辈子,而自己也读了十几年的书,好不容易有一个有钱的老婆,熬出了头,却不能好好享乐,咳……”摇着头,他随手拾了一根木棒,借着木棒,一点点地打探这回去的道路。前方是悬崖,后方是森林,却有着数不清的野兽。硬着头皮,他小心翼翼地走进山脉,企图找到回去的路,也要找些吃的。沿路,他不断做着标记,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走。天色渐渐黑了下来,而他终于还是放弃了,一天下来,毫无收获,连果子也没有。未来还怎么过啊。颓废般,来到那山洞,蓓莒已睡了,安详的神情让他的心又焕发新的动力。

  检了检包中的干粮,已所剩无几,顶多两人撑个三天。咳,上帝啊!望着女孩,他舔了舔嘴唇,挨着女孩,睡了。

  每天,他都这般出去打探路线,回来都已是深夜,而女孩则早早进入梦乡。忙碌加无粮食,他渐渐吃不消了。终归倒了,倒在女孩的腿上。他赶忙撑起,发现女孩并未吵醒,才想起女孩已经瘫痪了,望着那盖在外套下白皙的腿,恶念由而生,想着连日来的摸索,无果,已是难有希望,不如吃了它,给自己补充力气,也许,还有希望,反正蓓莒不知道。血腥的双眼紧紧地盯着那双腿,从怀中掏出一把水果刀,顺着腿的曲线,一刀刀地割了下去,而后拿着肉,将外套盖上蓓莒的残余的腿,便走出山洞,欣喜地生了一把火,将其烤熟,高兴地吃了下去,然后饱饱地打了一个响嗝,顿时充满活力。在今后的几天里,白日,付鑫韩更加发疯般寻找回去的道路。他再也没有后顾之忧,再也没有体力给予的障碍。此刻的他正如一只野兽。他要回去,要生存,他不断做着标记,不断碰壁,又不断找到新的希望,求生的意志不断坚持着他,他要出去,他不断暗下决心。深夜里,他疲惫地回到山洞,照旧在望见女孩那熟睡的样子后,轻轻地掏出水果刀,再次顺着纹路,一下一下地割了下去,而后出山洞,生火,烤肉,再美滋滋地吃了下去。自那天后,他再也没吃过干粮,而那干粮,对于甄蓓莒来说,也足够五、六天了。他想:“蓓莒吃了那干粮,也能多长肉,腿也肥点,对于我,没坏处,还能增加她对我的好感,我再想点办法,就能拿到她家的钱,那我出去后便能享福了,哈哈……”他不再对蓓莒有夫妻之情,大难临头各自飞嘛。

                                   

  早晨,蓓莒早早地醒了,望着身旁还在熟睡的男子,不禁有些心疼。她不是没等他一起回来睡,只是因他回来太过迟了,每一次都不由自主地睡着了,“咳,为了我,让你那么辛苦,又将粮食让给我,我真没用啊!”她嘀咕着,轻轻地抚摸着男子的额头,端详着。不远处,是他们此次所带的旅行包,而包中的粮食也只是足够一人一天的了。她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天,付鑫韩依旧还能饿着肚子走动,而且还能寻找回去的道路,也不明白……算了,不想了。蓓莒带着些歉意,苍白的脸上此刻再次生动起来。“额,你醒了?”付鑫韩迷糊道。女孩微微点头。而后,一切照旧。

  蓓莒依依不舍地望着付鑫韩的背影,低头望着被外套覆盖的双腿,心里不禁难受起来,现在自己这样,如何对得起他。抚摸着双腿,眼泪不禁流了下来。从小到大,自己一直是家里的掌上明珠,通常是捧在手里怕烫,含在嘴里怕化,从没受过这种苦。连平时的小感冒,都是急得全家人团团转,如今,这种困难,确只有两人独自面对,这种落差着实不让蓓莒心中有些不平衡。她哭得更甚,泪水顺着脸狭,一丝丝地滴在腿上,“疑,怎么回事,为什么,我的腿凹凸不平,为什么,不是只是瘫痪了吗,难道还有虫子在咬我的腿。”她摸着腿,发现不对劲,更加害怕了,赶忙掀开外套。“啊!”尖叫声在这山洞里连绵不绝。而露在她眼前的,惨不忍睹。两腿此刻正躺在血流之中,而腿上的肉也少的不得了了,露出惨白的白骨,夹杂着些鲜血。望着那如被刀割过的痕迹,她不愿相信,也不敢去想,她宁愿相信是野兽,也不愿相信是他的枕边人所为。惊慌中,她将外套盖上,“一定不是他,不是他……”她不断给自己安慰,试图抚平她那波涛起伏的心,可效果总是不佳。那就看今晚吧。她终于挫败了,但还是想亲眼看到,才愿意相信。在她眼里,鑫韩一直是一个正人君子,而不是一个会吃人肉的野兽。

  五年前的那一天,她还是一个大学生,不幸遇到几个流氓少年,那时她孤身一人,无力抵抗,眼见着被欺侮了,是他,付鑫韩,单枪匹马,忍着被揍的痛苦,在那帮流氓的拳打脚踢下,将她救出。没有他,就没有此刻的甄蓓莒。她从那时起便开始将他作为心中的英雄。随后几年下来,他与她渐渐熟了起来。他家穷,但有志气,有爱心,有礼貌,后来他便成了她的心上人。家里人反对他们在一起,她以绝食寻死来表示抗议,最终同意他们在一起。婚后,他是那么好,无微不至的照顾她,甄蓓莒无论如何,也不相信那是真的。

  在一天的不宁等待下,夜晚终于还是来到了。为了让晚上有足够的精神来证明那不是真的,她足足睡了一个下午。但晚上她还要假装睡,以便结果真实可靠。蓓莒紧闭着双眼,听着那熟悉而又陌生的脚步声,这还是她第一次那么清醒地聆听。自从受伤以后,两人也很少在一起了。付鑫韩拖着疲惫的脚步,让她有些心疼,她多么想上前,安慰几句,可她要验证,而且,她瘫痪了,无法上前。男子依旧如往常一样,端详了蓓莒一番,而后,便轻声地掏出水果刀,一点一点顺着纹路割了下来,这次他割了很多下,许是快没肉了。他将一块块肉堆放在旁,血腥弥漫在整个山洞里,终于割完了。盖上外套,便要走出山洞。“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女孩的声音在其背后传开。男子怔了一下,而后阴险地转过头,大笑:“为什么,我的小姐,你怎么还是那么单纯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反正困在这,没粮食,你的腿又是瘫痪的,还不如填饱我的肚子,那样我们生存的几率大很多。我也会感激你的,哈哈……”“不,不,我不相信,你是爱我的,你不会这样对待我的,不会的……。”甄蓓莒摇着脑袋,绝望的看着他。“五年里,你不是一直都爱着我吗,我们相守在一起,是多么美好啊!”“那是你好,不是我,我只想要拿钱,只有这样,我才能过上好日子,我母亲也不会天天骂我不争气,我也不会再被人瞧不起,我受够了,我要钱,也只有钱,才能受人尊敬。哼,为了钱,五年前,我雇了几个流氓,来骚扰你,然后才有我的英雄救美,虽受伤了,不过好在骗到你的心了,而我,最后也如愿了,我母亲也从那以后对我百般赞赏,人们也开始尊敬我了,虽说我爱你,但生死关头,性命比你更重要。”付鑫韩拿着刀,一步一步地走来,血腥味更重了,一把将她杀死。熟练地将肉剥去,留下一堆惨白的白骨。“明天,就出去吧。”自言自语道,并将肉一块块地置于火上,烤熟,降温,放置于包中。

                                   

  告别这差点害死自己的树林,付鑫韩拍了拍刚刚换上的衣服,大步向前走,头也不回。而甄蓓莒则永远留在这山脉中,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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