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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分享 《芳华》 最好的芳华,最后的芳华

作者:夏樨君 发布时间:2018-01-30 19:01:28

  开始看《芳华》的时候,看到前文的偶遇、熟悉、回忆,还以为不过是女主的罗曼史,无非女主男主分分合合,多年后回忆再是感慨万千……但是《芳华》不同。我无论在哪里阅读的《芳华》,前文都会有这样一番讲解:作者严歌岑青年时期所亲身经历的部队文工团的生活,给她留下深刻印象,成了她日后创作的灵感来源,笔下的大多数故事,也与她的体悟感受息息相关。

  小说从主人公萧穗子——大伙儿都喜欢管她叫“小穗子”——离开部队文工团多年后在街上再次遇见昔日文工团的同志刘峰说起,娓娓道来一个青春、彷徨又带着些许疼痛的故事。

  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号不知算是对他的褒奖,还是一种不幸的揶揄。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跟你多熟你扭头就想不起他长什么样”。他带着山东人的老实憨厚,年年他都是标兵。可标兵不是圣人,也有七情六欲。终于在那个晚上,他在林丁丁面前,袒露了最真实的内心自我……

  之后一切开始不一样。刘峰回到了一开始,上了战场,丢了一条胳膊;小嫚的丈夫战死,她精神分裂;一心做着“首长儿媳梦”的丁丁卑微地生活在自己的婚姻里……离开了部队文工团,每个人又不得不像平凡人一般生活。

  终于,他们开始怀念那个刘峰。

  回忆与转述至此告一段落。回归现实的主人公萧穗子渐渐地,渐渐地,开始反思当年自己当年的种种。

  所有人都是不完美的,人的一点不完美体现在他们喜欢伺候比自己完美的人有朝一日露出一点点不好的倾向。“标兵”落井的时候,下石往往更兴奋。

5ab5c9ea15ce36d3dff6f20a31f33a87e950b11d.jpg电影似乎也不错呢……

  《芳华》又名《你触摸了我》。“触摸事件”正是全篇小说的触发点。郝淑雯跟林丁丁说,如果当年,她接受的是刘峰,也许她便不必那么伏低做小,刘峰也不会像今日那么辛苦。

  可人生拿来那么多如果。在林丁丁喊出“救命”的时候,他的心已经死了。

曾经,小嫚这个自卑的姑娘,最后,也许她才是最幸福的那个人。那天排练,刘峰对她的帮助,也许是这么多年来除了父亲以外,第一个人对她那么的好。

  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相处?萧穗子是团中和小嫚背景最相似的,连她自己也那么说。可那一次内衣事件,萧穗子却站在了郝淑雯一方。那时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小嫚在这个团体中是那么无助,萧穗子——也许是故事的主人公,并没有一般小说家笔下的那么善良。

  这次事件最终不了了之,最明里暗里滋长了众人对小嫚的鄙夷。团体中的黑暗、痛苦笼罩着小嫚,也牵动了读者的心。作者轻描淡写地叙述故事,对小嫚的内心也仅仅是在她那“无词的号叫”中显露出来。但是至此,我却已然揪心。

  小说对少男少女的描写不仅仅局限于他们的风华正茂,潇洒张扬;也有青涩懵懂,以及内心深处的黑暗。

  一颗悸动的心会因为春天的到来而彻底消融,而两颗纯粹的心,则是因为相似的命运与观念。林丁丁不愿接受刘峰是因为他们的三观不同,刘峰与小嫚则是在经历了许多年的风霜之后,重新认识了彼此。

  最好的芳华,使得他们相遇;最后的芳华,只能供我们缅怀。

  同样找不到好配图的我只能搬来了朴缜大大的图啊……其实我觉得《芳华》应该就是这种竹青色。柔和的绿色中,夹杂着明亮与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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