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三届新锐写手评选征文
红玫瑰与白玫瑰
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
自他踏出那一步起,就像陷入了一个泥潭,越陷越深,万劫不复。
在很多人眼里,林子昂的一生都是顺顺当当的。在大学时期就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功课好,能力好,体育好,还交了一个漂亮的女友。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外企公司,经过几年拼搏硬是从一个小职员升职成了总经理,和大学女友结了婚。生活如一滩静水缓缓的向前流着,可林子昂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在平静的河水下面,暗涌着汹涌的波涛。
“林总,公司高层会议五分钟后开始。”林子昂抬起头,秘书正拿着讲义读着今日的行程。叹了口气,收拾东西步入会议厅,有得去对付那些刁钻的上司。结束了冗长的会议刚坐回办公室,“扣扣”的敲门声又响了起来,“进来。”“林总,这是天宇公司今年的招标企划案,请您过目。”为了投中天宇的项目,林子昂已经连续三天没怎么睡觉了。捏了捏紧皱的眉头,端起咖啡呡了几口,又继续埋头于文案之中。
知道外面华灯初上,办公室里只听见巡逻人员的脚步声,林子昂才关掉电脑,驱车回到家中。家中客厅的灯已经关掉了,只有卧室里还隐隐透着光,桌上摆放着冰冷的饭菜,林子昂不禁叹了口气。洗完澡走进卧室时,妻子已经躺在一侧沉睡着,看着她的侧脸,无力感顿时涌上心头。自他当上总经理后,妻子便专心在家当全职主妇,整天闲的无聊,就变得有点神经兮兮的。经常翻看他的通话记录,打电话到他的办公室,海边的罗嗦起来,只有睡觉时他才能有片刻宁静。
他和妻子是在大学里认识的,他家境不怎么好,要想出人头地就必须努力念书,所以一天之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图书室或打工地点。来图书室的有很多情侣,而真正读书的就那么几个。每次看到她都是穿着一身淡雅的衣服,坐在图书室的一角静静地看书,。那种柔软的触感拨动了他内心最深处的一根弦,后来才得知她的名字——宁晓婉,外语系的。不同于别的女生张扬的美丽,她的美是内敛的,如白玫瑰一般,华而不艳。他喜欢看她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慢慢的,仿佛空气都随着她呼吸的频率一颤一颤的。
“你回来啦!”浓浓的鼻音从后面响起,转头看见宁晓婉睁着惺忪的睡眼,肿胀的眼角周围还挂着几条鱼尾纹,有点发福的令林子昂脑海中那个面目姣好,纯洁美好的女孩不复存在。
一睁开眼又是新的一天但今天对于林子昂来说并不是幸运的一天。输了,还是输了!天娱公司竞标失败,半个月的努力全白费了。一仰头一杯白兰地灌入喉咙,他独自坐在吧台上,冷眼看着舞池中扭动的人群。舞台上的女歌手穿着一身拽地红裙,很少有人能将玫红色穿的媚而不俗,贴身的材质勾勒出性感的身材。“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一首陈奕迅的《红玫瑰》经她嘴唇送出显得更加慵懒,令人沉湎。如果说宁晓静是一朵白玫瑰的话,她就是妖艳的红玫瑰,热烈而迷人。一曲终了,酒吧里尖叫声、掌声、口哨声几乎掀翻屋顶。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林子昂一抬头,是刚才那个女歌手!不禁笑着点了点头。“给我一杯血腥玛丽。”昏暗的灯光下,高脚杯里浓郁的红色仿佛有生命般在不停地翻涌着,似乎随时会冲出杯子。“你不问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吗?”林子昂饶有兴趣地问。女子轻啜了一口酒,“在这里的人灵魂都是孤独的,我又何必问呢?”“你也一样吗?”“我喜欢黑暗,你看。”她伸出涂着豆蔻的食指指向舞池,“黑暗中有许多白天无法看到的东西,比如……罪恶。”说完,她又吃吃地笑了起来。“你很适合红色。”“谢谢。”
陈子昂醒来时,身旁那抹红色已经离开了,只有几根头发残留在洁白的枕头上。房间空荡得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但陈子昂知道有什么东西正在破冰而出。我只是想要刺激一点的生活。
到了公司他依然是那个西装笔挺的林总经理。只是在繁忙的公务之间脑海里时常飘过那一抹红,她就像罂粟一样,在他的脑中盘踞不去。终是抵挡不住心中的念想,再去酒吧找她时却被告知她已经离去了。未留下一个住址、电话甚至姓名,就这样消失了,也许她只把他当成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
听到她已离去的消息,陈子昂愣了半天,最后苦笑的摇摇头。正是因为得不到才念念不忘。一切仿佛回到了最初,没有电视剧中小三与原配争夺大战的戏码。在路上遇到穿红衣服的女子时他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可再没看到那么适合穿红衣的人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